| 名称 |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50 | - |
| 高职排名 | 164 | 27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17635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88640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0 | 20298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6 | 14169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4 | 6667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4 | 2533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621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1 | 677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38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1 | 26913 | 150 |
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
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省招代码:4714国标代码:12603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立足长沙、服务三湘(湘菜、湘商、湘旅)”为办学定位,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办学成就辉煌 成功立项为湖南省首批八所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以“优秀”等级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被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先后获取全国、全省荣誉数十项;近三年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成绩突出,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比赛2014年获3金2银2铜,2015年获4金2银1铜,占全省金牌总数1/3;用人单位满意度持续高位。办学理念先进,综合实力强。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圭白路与环保大道交叉口)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9768565 89768566 89768687(传真)
学院网址:www.hncpu.com
QQ在线咨询:800098818
为确保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院采取下述方式: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帮助申报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3、定向就业学生可享受联合办学企业逐年返回学费的待遇。4、提供院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是1960年由财贸部主导建立的,名为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与新中国第一所金融院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同根同源,1969年停止招生。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恢复建立吉林省银行学校,1979年更名为吉林银行学校。1983年在校内创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工大学,1984年升格为长春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共管的金融院校。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邮编130028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校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