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1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80 |
| 高职排名 | 525 | 9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332301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39 | 29632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17943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6 | 5745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13 | 8556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0 | 23425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体育类 | 专科批 | 287 | 302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舞蹈类 | 专科批 | 211 | 34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08 | 1169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00 | 127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5 | 63814 | 150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市属全日制综合性大专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有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有省级二类品牌专业、省党建工作样板院系培育立项单位。现有院本部、金园校区、新津校区和东墩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67.4万平方米(含450亩在征),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艺术体育系、人文社科系、自然科学系、学前教育系8个系55个专业。高职在校生13588人,另有高职扩招在职学生1900人,成人教育学生500多人。
招生咨询电话: 0754—88607737 88630402
学院招生办传真: 0754—88607737
网络实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stpt.edu.cn/zs/main.htm
学院地址(院本部): 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邮编:515078
学院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金园路23号 邮编:515041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2、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除湖南省参照广东省录取规则外,其他省份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省外考生出现同分点则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6、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7、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省外考生(湖南省除外)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8、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10、学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锦州师专)位于渤海之滨的英雄城市锦州,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专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1914年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
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4585017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1、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