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5 | 239 |
| 高职排名 | 181 | 3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4 | 227502 | 150 | |
| 2021 | 轻工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98890 | 150 | |
| 2021 | 轻工类 | 专科批 | 357 | 14771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6230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0 | 6746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2256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3 | 26820 | 150 |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有5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省首批独立升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国长寿之乡都江堰市。距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成都市区仅30分钟车程。
社会声誉良好,办学特色鲜明。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优秀级学校,部、省、市职教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校风示范校。形成了培养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良好的信息素养、过硬的专业能力,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专门人才的鲜明特色。
四川省录取批次:专科批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酿酒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等专业的考生须无传染性疾病。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录取调档比例按各省要求执行,对于进档考生,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各专业的录取,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如果该专业录取未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报考我校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按位次高低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位次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英语确定位次。
6、执行各省市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7、我校对录取考生外语语种无限制,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吉林省交通学校,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建校60年来,学校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服务高教强省”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了办学有企业互动、教师有高尚师德、教学有质量保障、育人有良好氛围的人才培养局面。学校作为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共培养出各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5万余人,他们大多数成为交通行业的骨干力量,其中有15人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及国家级设计大师称号,被誉为吉林交通事业的“黄埔”,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评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现为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主任委员单位。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