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集宁师范学院 | 山东警察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77 | - |
| 校友会(综合) | 482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27 | 28297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9 | 52006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1 | 0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41 | 4911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9 | 9690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15627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2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3 | 187948 | 444 |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本科提前B、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校投档、阅档、录取规则:
(一)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规则,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本校招生计划数120%或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三)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出现平行分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汉授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如下原则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蒙授)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报考汉授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五)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六)英语本科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成绩达到及格。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八)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到校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专业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转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经济与金融 | 本科 | 四年 | 金融学类 |
| 保险学 | 本科 | 四年 | 金融学类 |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 | 四年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 小学教育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教育学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学前教育(师范) | 本科 | 四年 | 教育学类 |
| 体育教育(师范) | 本科 | 四年 | 体育学类 |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 新闻学 | 本科 | 四年 | 新闻传播学类 |
| 历史学 | 本科 | 四年 | 历史学类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 物理学 | 本科 | 四年 | 物理学类 |
| 物理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物理学类 |
| 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应用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地理科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地理科学类 |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本科 | 四年 | 地理科学类 |
| 生物科学 | 本科 | 四年 | 生物科学类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 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方向)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类 |
| 园艺 | 本科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 财务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 音乐表演(长调、短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美声、民族)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马头琴、大马头琴)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钢琴、手风琴)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琵琶、扬琴、二胡、竹笛)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美声)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民族)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长笛)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马头琴、大马头琴)(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钢琴、手风琴)(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长笛)(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美声)(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民族)(师范)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学(古筝)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音乐表演(古筝) | 本科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美术学(油画方向)(师范)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美术学(国画方向)(师范)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美术学(水彩画方向)(师范)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设计学类 |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空中乘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学前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山东警察学院为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学院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11月,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近三年来,学院先后举办全国县市公安局首任局长政委培训班、公安部各警种业务培训班、公安部东西合作素质强警培训班、全省派出所所长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164期,培训人员近16000人次。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侦查学 | 本科 | 四年 | 公安学类 |
| 治安学 | 本科 | 四年 | 公安学类 |
| 公安情报学 | 本科 | 四年 | 公安学类 |
| 经济犯罪侦查 | 本科 | 四年 | 公安学类 |
| 刑事科学技术 | 本科 | 四年 | 公安技术类 |
| 交通管理工程 | 本科 | 四年 | 公安技术类 |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本科 | 四年 | 公安技术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