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集宁师范学院 | 南昌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77 | - |
| 校友会(综合) | 482 | 51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27 | 28297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9 | 52006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1 | 0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41 | 4911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9 | 9690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15627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2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5 | 26518 | -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0 | 738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3 | 8839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6 | 29332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8 | 83339 | -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8 | 28404 | - |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本科提前B、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校投档、阅档、录取规则:
(一)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规则,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本校招生计划数120%或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三)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出现平行分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汉授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如下原则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蒙授)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报考汉授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五)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六)英语本科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成绩达到及格。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八)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到校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专业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转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南昌医学院(Nanchang Medical College),坐落在美丽的英雄城——江西省南昌市,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教学研究型人才。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妇幼保健与美容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等13个教学院部。开设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市场营销、保险学等15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与我省和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护、技”专业集群。
[报考说明]
一、报考方法
在“考生报考志愿表”本科录取批次录取批次内填写学校名称(南昌医学院)、国标代码(13437)、省标代码及报考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属省级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我校在江西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西省标代码为8311。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2.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必修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3.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4.学校同分录取原则为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则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达到录取条件者,调剂到其他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科目执行。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8.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按照我校同分管理规定进行择优录取。
9.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需按照我校同分原则进行处理。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10.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1.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特别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均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②患有色弱、色盲(含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考生不予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入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配至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③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予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也不能录取,学校将按退档处理。
1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我院无艺术生招录政策!
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