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936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595;025-85891875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校纪委:025-85891511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2年9月16日
附件【心理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doc】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咨询及申诉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支持政策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录取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个人简历一份内含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完整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若因疫情导致学生证无注册章,可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原件);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附件1:心理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如下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接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