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833人。校园总占地面积1924亩,学校设有校本部(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新校区(和田县工业园区)两个校区和实训基地(罕尔日克镇)。校舍总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28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97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200平方米,学生食堂3988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7200平方米),固定资产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2394.6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225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073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4个,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28个。馆藏图书60万册,专业学术期刊100余种。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000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专业录取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九、新生报到
(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0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校民语言类学生在校学习共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如有变化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000
新生报到(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0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校民语言类学生在校学习共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如有变化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或虽履行请假手续但超过请假时限入学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录取的学生学制均为三年,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民语言类考生均实行预科一年。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师资力量根据学校官网2019年6月的数据,学校现有教职工267人,专任教师169人,具有正副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51人,初级职称82人,长聘员级33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7人,本科学历148人。 有维医内科学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此外,学校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现有安徽省教育厅、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安徽中医药大学等四所高等院校的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在我校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同时还聘请了复旦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和田地区名老维医以及全疆各大维吾尔医医院的20余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
招生专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
| 护理学类(本) | 护理学 |
| 护理类(专) | 助产 |
| 医学技术类(专) |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
| 康复治疗类(专) | 康复治疗技术 |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9人,其中全日制大专生1589人,全日制中专生3190人。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维吾尔医药学类、护理和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学历培养资格的一所高等学府。该校的教学条件完备,该校有来自全疆各地,由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兹别克、塔塔尔等民族组成的4000余名学生。
教学科研坚持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不断强化教学中心地位,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度重视构建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维医学专业形成“理实一体能力递进”人才培养模式,维药学形成了“一链、三段、五模块”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建成了《维医内科学》、《维医生药学》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学校在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学校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课题共19项,其中“爱维心口服液临床作用与产业化研究”课题于2009年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为了更好地做好科学研究工作,学校成立了维医药研究所、维医药职业教育研究所和维医药文献研究所,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课题。同时为了更好地打造学术研究交流平台,学校创办维医药学学术性刊物《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学报》23年,共出版105期。2010年维医药被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被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整理、出版10余部古籍文献。编写出版了26种教材,形成了维吾尔医医、药学大专第二版教材体系,现与新疆医科大学合作编写维吾尔医医、药学本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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