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确定终综合成绩排名。
4.在专业考核中,涉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绩测算的,需学生提交论文专利、竞赛成绩、获奖及排名等证明材料,成果截止日期为当年推免通知下发日期。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论文专利、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主要考查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给出本项指标测算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院按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类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须公示3天。
6.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7.学院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终的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9.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提交材料

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其他

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0537-4455327。

2023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组织要求

2023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组织管理

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教师代表及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负责对全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全校推免考生资格审查、外语考试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培养单位推免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2.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由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监督和指导本学

五、推荐组织要求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在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还可以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考核要考虑到学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表现。在各类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不能少于70%。各学院须在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中明确各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

2021年曲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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