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各学院(部、所、中心)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3.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申请材料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接收专业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接收条件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接收流程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录取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复试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预报名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报名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奖助政策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法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中凯研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