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9.《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11.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2.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咨询报告、授权专利、成果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1.初审合格后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1:3的考生进入考核的名单,进入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10%)、专业素质(60%)、科研能力(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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