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专业相应类别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报考人数确定。
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分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基础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中职毕业生总分及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基础考核(校测)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
(2)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http://zs.***/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9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河南省单独招生计划为8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1、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刘老师网址:http://zs./

(2)面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中职生):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考试形式。由我校组织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十九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国标代码专业及方向学费计划数690201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1、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1、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2、录取程序(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

第三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河南省单独招生计划为8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杜莹监督电话:0731-;

2、录取程序(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专业相应类别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报考人数确定。考生(普高生、中职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