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考核方式:1.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2021年3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
| 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三年 | 文史 | |
| 教育与体育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文史 |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文史 | ||
| 汉语 | 三年 | 文史 | ||
| 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三年 | 理工 | |
| 教育与体育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理工 |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理工 |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招生计划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主管招生校领导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成员: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学校成立高职

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定预录取控制线,预录取人数不超过高职分类招生计划总数。学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参加测试人数、计划数和成班数(每班30人)等因素,设置低淘汰比例为10%。

第十六条预录取考生于2021年4月2日900至1700持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秦都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截至我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时间结束无论我校招生计划是否完成我校不再进行二次补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学校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申请我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成绩库报送省招办在我校报名参加测试考核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我校录取我校不认可考生在其他院校参加测试考核的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学校于2017年3月19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1.普通高中学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学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3.报考美术教育专业学生需有一定书画专业基础。

第十三条学校于2018年3月24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考核方式:1.“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第十三条学校于2019年3月24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考核方式:1.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