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体条件要求。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 录取程序。
(1) 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 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
(4) 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含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
(5) 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一)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三)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六)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hnjs.edu.cn)。
(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对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邮编:450064招生咨询电话:0371-、、传真:0371-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邮箱:hnjyzsyx@

1.身体条件要求。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单招计划共1530人。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单招计划共1530人。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含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上报预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等级高的一科成绩,免“文化知识”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和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单招计划共1530人。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1.身体条件要求。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2.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