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报名方式、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学制:三年
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暂定)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1)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分,其中少数民族语言附加题为30分);

(1)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分,其中少数民族语言附加题为30分);

(一)初试阶段:1、按照不同研究方向,由“课题制”导师构成评委组对主科进行评分。2、主科笔试,应根据试卷答案要点和评分原则进行评分。主科试卷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不打重复分。评委人数为3至4人(含),按照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至8人(含5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3、表演艺术理论研究各方向主科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分数计算办法同上。

2、音乐学各研究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初试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总分75分)=[专业主科成绩×0.25]+[外语成绩×0.15]+[专业基础课1中外音乐史(音乐学各研究方向为选考项)成绩×0.2]+[专业基础课2音乐作品分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为选考项)成绩×0.15]。进入复试的名额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预分名额(附件1),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按照1:3比例进入复试。

3、初试和复试的科目与分数要求(1)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分,其中少数民族语言附加题为30分);(2)复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3、初试和复试的科目与分数要求(1)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分,其中少数民族语言附加题为30分);(2)复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2、初试和加试阶段的命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从题库抽题;另一种是由多位专家独立出题。每科试卷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多套试卷(不少于2套)以及相应答案或评分参考。出题完成后,由出题人和研招办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密封,由试卷保管人员按保密要求存入试卷保险柜。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方式进行(一)初试阶段:1、按照不同研究方向,由“课题制”导师构成评委组对主科进行评分。2、主科笔试,应根据试卷答案要点和评分原则进行评分。主科试卷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不打重复分。评委人数为3至4人(含),按照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至8人(含5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3、表演艺术理论研究各方向主科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分数计算办法同上。(二)复试阶段:

四、进入初试的原则和办法1、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初试。2、作曲系跨专业提前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初试。

四、进入初试的原则和办法1、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术成果审查,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初试。2、作曲系跨专业提前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