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等内容的相关查询情况。考生上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可在《招考查询登录》系统复试情况查询中查阅,如有资料显示尚未交齐请尽快补交,以免影响考生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可发送至邮箱:yzbsut@。

2.录取通知书发放目前考生可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本校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应届生需自取。辽阳分校和外校考生学校负责邮寄(如需自取邮寄地址处写“自取”)。按照国家招考进度要求,考生数据国家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2018年6月下旬,请陆续关注网站相关通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25496237,024-25494900。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2018/4/27

(四)其他事项说明1.考生参加复试的学科领域以报到时填报的复试志愿为准,其中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任一学科领域的复试志愿仍视为第一志愿考生。2.当某学科领域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全部录取完成后,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将从全部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进行优先选择。3.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如不确认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4.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5.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6

三、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考生报考时所填“通讯地址”为准。如邮寄地址发生变更,请考生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查询登录”(http://202.199.99.163/),进入“复试情况查询”在此处修改新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修改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修改邮寄地址截止时间:2018年6月17日22:00研招办咨询电话:024-25494900

七、其它说明学校拟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调整修订。教育部终录取审批工作将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1.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持学校《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取本人档案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不调档案,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并同单位签订该协议,完成后送至研招办(校部313A房间)。2.本次招生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复议申诉,请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申诉问题提交研招办,由研招

1.“定向”改为“非定向”:在报考时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如需修改为“非定向”,需向我办提交纸质版手写签字修改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本人基本录取信息及修改理由,并由拟录取导师签字、拟录取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5月10日17:00之前交到研招科。这部分考生需在研招科网站上自行下载调档函,并在5月18日之前,将档案调至我校研招科。如5月18日前未收到档案(或应届毕业档案说明),则本次修改申请无效,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仍为“定向”,入学后按照“定向”培养类型给予待遇。

2.“非定向”改为“定向”:在报考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如需修改为“定向”,需向我办提交纸质版手写签字修改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本人基本录取信息及修改理由,并由拟录取导师签字、拟录取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在5月10日17:00之前交到研招科。这部分考生需在研招科网站上自行下载定向培养协议,并在5月18日之前,将签好的协议交到我校研招科。如逾期未收到定向培养协议,则本次修改申请无效,拟录取考生类别仍为“非定向”,且务必在开学前将档案转至我校。如本次申请不合格且档案也没有能在开学前转至我校,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本次2018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

1.申请时间2018年4月23日-5月3日16:00前。

2.申请方式考生下载《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后,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yzbsut@。

3.其他说明录取类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同单位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与在5月6日前将邮寄至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如下: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研究生院研招办刘老师(收);邮编:110870,联系电话:024-25496237。上述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研招办:024-25494900。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2018年4月23日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表.doc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