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插班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3.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高校专项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领导与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与监督机制1.插班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