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组织关系转移湖北省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均为“湖北大学****学院”。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事项咨询招生学院。

(2)户口迁移自愿将户口迁入湖北大学的考生,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027-88663637。附件: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非在职考生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丁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12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62,联系电话:027-88663060。请选择邮政EMS寄发,邮件袋面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非在职考生的个人档案可转入我校

二、调取拟录取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发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不含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我校的人事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起寄发(预计5月底,本校考生和愿意自取的考生可于6月1日后直接到我办领取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凭调档函自行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则上要求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我办,若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7月10日前不能将档案寄至我校,务必要求主管部门发函至我办说明原因及拟寄出时间(需加盖公章)。特别注意,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或邮局渠道寄送,否则一律拒收。注:我办发函(含邮寄录取通

三、其他1.需要变更就业类别的(定向/非定向)普通类考生,4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由招生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就业类别变更申请。2.因故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下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3),4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3.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上旬发放,具体时间安排见本网站的后续通知。4.奖学金初评结果6月初登陆“拟录取管理系统”查看,获评学业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招生学院的,奖学金取消。5.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

5.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3.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pdf湖北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4月16日

二、定向考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1.普通类定向考生下载打印《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空白处,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月11日前寄送至招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定向协议由招生学院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审核签字盖章,我校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其余2份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协议务必选择邮政EMS寄发

3、调剂申请通过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或http://yz./)填报调剂信息,未按要求填报调剂信息的调剂无效。请符合校内调剂的考生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湖北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按调剂表要求完成调剂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由专业归属学院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递交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过时不候。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027-68890083。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18年3月30日

3.往届毕业生5月1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可延迟至7月初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1)考生的个人档案直接寄至招生学院,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寄达,务必按照规定选择邮政EMS寄发。(2)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调档函上注明了详细的档案邮寄地址),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档案”字样。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http://yz..cn/info/1005/1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