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学院还设有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奖学金和优秀考研学生奖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1)普通类专业
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折合成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④勤工助学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助学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
2.2021年,我院无预留计划。
3.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6.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答:凡是参加2021年全国高考的学生均可报考我院。在各省的招生代码见各省报考指南。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收取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金
国家金一等:4400元/人/年
国家金二等:275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1200元/人;5-7号公寓楼每年1600元/人。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

收、退费等说明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专业名称学制学费标准临床医学5+3医前5年4800元/年/生,后3年8000元/年/生临床医学54800元/年/生麻醉学54800元/年/生医学影像学54800元/年/生口腔医学54800元/年/生预防医学54800元/年/生中西医临床医学54800元/年/生药学44800元/年/生临床药学54800元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本科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高职专科(音乐类专业)15000元/年,高职专科(除音乐类专业外艺术类专业)14000元/年,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2016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收、退费等说明

2020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收、退费等说明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收、退费等说明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公共事业管理、药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13000元/年;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为16000元/年;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医学实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14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艺术类专业为15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