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申请条件: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符合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2018年3月10日至27日在我院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 “三校生”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中学阶段及相当中学学业阶段等的学业基础知识、职业兴趣爱好和职业技能基础及德智体美等综合素养品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九条预录取的考生4月9日至10日(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到高新校区携带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凭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关注学校招办微信公众号。)到高新校区携带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凭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