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考生按实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考生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其余省份先比较实考总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江苏考生在比较相关科目成绩之前,先比较选考科目等级,顺序依次为:AA、A+B、AB+。

2)鞍山市计划,院校代码为0840,招生45人,共有10个本科专业在鞍山招生,比2014年增加5人。鞍山籍考生可以选择1-6个专业报考,录取时有专业级差,每个专业间级差为2分。 填报专业时应根据自己考分,注意专业梯度。根据以往录取情况我校文史类专业可以划分成三类: 一类专业,高出低录取控制线40分左右(高出提档线25分左右),甚至更高。 金融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对除江苏省以外其他省份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其中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自主选拔录取和文艺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BB级)。

第十四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均为1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时,投档成绩减去1分级差生成当前等效基准分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当前等效基准分调剂到当前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等效基准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

3.录取专业: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录取时以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终设定值。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投档分或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相同情况下,参考实际考分、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学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学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对于浙江籍普通类考生,由浙江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参照浙江教育考试院同分投档的

2、一般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第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级差为0分。根据投档成绩减去级差分数形成的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依次安排专业。出现考生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相同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顺序: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英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语文、

第十三条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级差法”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等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在等效分(调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的原则为:浙江考生按实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考生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余省份先比较实考文化总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2.在等效分(调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的原则为:浙江考生按实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上海考生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余省份先比较实考总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