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1.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2765人,各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含农村教育硕士,下同)、单考生及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复试人数一般按拟招生人数(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的120%确定,各学院经研究生院同意可根据合格生源人数和学科特点适当扩大复试比例。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1.复试名单由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拟定,报学校审核确认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人数不足的专业,可从本校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或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还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考生中破格复试。

23.哪些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有何优惠政策?

六、加分考生提醒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六、加分考生提醒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六、加分考生提醒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23.哪些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有何优惠政策?

2.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院负责对加分项

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院负责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相关学院。

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