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参加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生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前15名可获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直接预录取,不再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安排专业(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加试成绩)。
2.未通过加试的考生需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后按非特长生进行选拔录取。

2016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设有各种奖、金,总额超过1500万元。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岗位,并通过金、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对各省高考分数达到该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设有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海事发展基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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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安徽江西以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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