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学术学位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3.学术学位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2、考生也可直接与接受调剂生的专业所在院(系)联系二级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63556790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岳老师0371-86609676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孙老师0371-86609631机电工程学院谢老师0371-63556785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86609561经济与管理学院彭老师0371-86609619MBA中心宋老师0371--86563580外国语学院陈老师0371-63556378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辛老师0371-63624448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杨老师

2、考生也可直接与接受调剂生的专业所在院(系)联系二级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韩老师0371-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孙老师0371-机电工程学院谢老师0371-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赵老师0371-经济与管理学院彭老师0371-MBA中心宋老师0371--外国语学院边老师037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辛老师0371-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杨老师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三、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