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各市要加大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实施重点高校农村考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县(区)要加强对报考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复查,考生的资格审核及复查工作由相关县(区)教育局负责。县(区)教育局在审核、汇总考生名单并公示后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并进行公示后,据此组织相关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招生章程 报名 (一)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各市要加大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

(六)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

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

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九)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 2.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二)填报志愿 2015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

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高校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生源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规定的格式和

报名 (一)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各市要加大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