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所有预备保送生均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按各省招办公布政策规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按第第第十一条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