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成绩公布省考试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分发给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4月25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三)报名程序1.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

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9.获奖证书等材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2015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控制在2014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以内,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1.3月23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3.4月8日至9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信息;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