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院校
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2.招生计划
各高职院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核准,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招生。
省招办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名单及计划规模、各校各科类招生专业。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3.招生章程
各高职院校要依据省教育厅陕教生〔2015〕2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规范细致的招生章程和综合评价办法,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省招办汇总各校经审核的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同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4.招生办法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高职院校在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要通过有效方式,将本校组织的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方式,综合评价所参考的内容,录取规则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方便考生了解本校综合评价招生时间节点和主要内容。
(2)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成绩记录,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
考生的体检结果、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招办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高职院校提供。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考生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未录取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各高职院校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高职院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
预录取阶段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3)报到注册
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4月2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正式备案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技校推荐
2020-01-03 18:46

4.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以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考生专业课合格成绩÷各艺术类专业总分×300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10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4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150分)。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后(满分为150分)作为职业性测试成绩。“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

2已报名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答案来源于2022年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在自愿原则下组织单独考试招生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多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1.考生申请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1考生申请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应提前观看专业类介绍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2测试考核1文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1.招生院校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2.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核准,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招生。省招办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名单及计划规模、各校各科类招生专业。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