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