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3000字以内);

2.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1.导师推荐申请人须获得所申请导师同意并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须获得所申请导师同意并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三、招生人数及名额分配我校2015年博士生只招生一次,计划招生人数16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每位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还要根据生源情况以及近三年科研项目情况做适当调整。校内全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按导师统计,不按专业统计)约为2-4人,其中每年招收在职博士生不超过1名;校外兼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我校2015年博士生只招生一次,计划招生人数16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每位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还要根据生源情况以及近三年科研项目情况做适当调整。校内全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按导师统计,不按专业统计)约为2-4

三、报名申请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公开报考博士生。2.申请者于规定时间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九项:(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如果学位是在国外获得,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需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5)两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两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必须是申请导师;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录取以后须以全方式在校学习(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5.“申请-审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http://cpro./cpro/ui/uijs.php?rs=1&u=http%3A%2F%2Fwww%2E51test%2Enet%2Fshow%2F3485580%5F2%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