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评卷及录取过程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追责”原则实施工作。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时间:2015年4月14—16日。
3.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附加分满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注: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于2015年4月17日-19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5.2015年4月20—25日,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经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
6.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于2015年4月30日左右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7.凡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

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

4.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面试地点: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考试办法及安排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2.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2016年3月26—28日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30日-4月1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对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

5.考试成绩加分项目及免试办法(1)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由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2)加分项目:能力特长附加分。(附加分的参考依据:在校期间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3)面试方式: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4)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

相关事宜1、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2、本方案由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奖助学、毕业及升学1.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各项奖学、助学资助政策。2.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3.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深造。

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塔城市第三中学考点:3.喀什师范学校考点:招生办公室电话:0996-、(汉语言)0996-(民语言)联系人:王老师:、白老师:赵老师:、克日木老师:学院单考单招报名网站:http://www.学院网站:http://www.咨询QQ:、传真电话:0996-监督电话:0996-巴音

3.喀什师范学校考点:招生办公室电话:0996-、(汉语言)0996-(民语言)联系人:王老师:、白老师:赵老师:、克日木老师:学院单考单招报名网站:http://www.学院网站:http://www.咨询QQ:、传真电话:0996-监督电话:0996-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3月7日—25日组

录取考试、评卷及录取过程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追责”原则实施工作。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预录取时间:2015年4月14—16日。3.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