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条申请人须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为应届硕士毕业生。

2、报名费、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的具体规定请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2)跨专业考生初试达到分数线,且加试科目1和加试科目2成绩不低于60分的准予进行复试。

4、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

(1)跨专业考生初试达到分数线,且加试科目1和加试科目2成绩不低于60分的准予进行复试。

第三条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

第七条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