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学院资格审核(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必须为3人及以上。学院应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并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4)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

3.资格审核(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

(三)近期半身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及其所报读专业的名称;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和业绩;

1.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接收1名博士研究生,至多不超过2名。

2.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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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