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考报考对象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含中专、中职、技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报考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招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面向普通高中考生专业报考不分文理科类;面向中职考生专业可跨类报考,但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

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录取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不限。

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招生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9号邮政编码:350014联系老师:官老师 陈老师招生联系电话:0591—、、学校网址: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1、学院全称: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73)2、层次:专科3、教学地点: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奖、贷学金制度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3、凡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条件情况下,入学后可申请进行专业调整。

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

收费标准及收费相关规定我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和办法1、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2、我院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高职招考成绩、综合素质录取,各专业不再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3、如各专业生源不均衡,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4、被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报考对象及办法高职招考报考对象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含中专、中职、技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报考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招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面向普通高中考生专业报考不分文理科类;面向中职考生专业可跨类报考,但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