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须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1.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采集信息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一条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

第一条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第一条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