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评议书由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报名材料册中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同时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5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结论;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10)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11)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收费依据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学校组成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3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结论;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约3000字左右,包括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结论;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