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