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
首次申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看)。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看),在校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看)。
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续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学生证复印件。
③如2011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携带2011年借款合同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无需前往,2011年借款合同查看后退还。
④如之前签订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前往办理,无需授权人前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提交。
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现场受理时间
2012年8月1日至9月15日。
3.受理部门
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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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13:24

(三)现场受理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⑵如共同借款人为

(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2)身份证明材料首次申贷学生: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

(三)现场受理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

(三)现场受理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

(三)现场受理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并由父母

3.现场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

(三)现场受理1.首次贷款学生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

3.受理部门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2)身份证明材料首次申贷学生: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

2.现场受理时间2012年8月1日至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