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
 20
 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
 学
 校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
 校
 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
 20
 年
 本专
 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
 校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
 校名
 称 :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
 地址:
 云南省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
 
 第三条
 学校
 国标代码:1455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
 公办
 高职(专科),
 学制
 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招生就业
 与合作交流
 处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要求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
 校
 纪检
 部门
 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专业
 录取
 原则
 为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 ,
 按照志愿先后 ,
 从高分到低分 ,
 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 ,
 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 ;
 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学校
 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完备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第四章  收费标准、学历证书
 
 第十
 三
 条 学费:50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刊登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高招生计划版》。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
 四
 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
 达到学校毕业条件
 ,由
 学校
 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五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
 五
 条
 学校
 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408号办公楼4楼40
 8
 室。
 
 招生网址:
 http://www.***/  
 
 联系方式:  0871-65841605   0871-65810290(传真)
 
 通信地址:云南省五华区龙泉路408号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与合作交流
 处
 
 邮编:650222      
 
 电子邮件地址 :
 czyzsjyc@***
 
 申诉举报电话:
 0871-65813822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
 六
 条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未
 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学
 校
 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通过
 学
 校
 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
 学
 校
 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
 七
 条
 学
 校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抵触,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
 八
 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与合作交流
 处。
 
 第十
 九
 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
 20年
 5
 月
 10
 日
 
 
 
	原标题:2020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