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在中國2000多所高校中,廈門大學綜合排名位列前20名之列,根據近年U.S.News等知名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廈門大學位居內地高校第12位。廈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為全球美的大學校園之一。
 
 廈門大學堅持開放式辦學,實施國際化戰略,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與英、美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校已與臺灣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等建立校際交流關係,開展教師互訪、學生互派、暑期夏令營、科研合作等實質性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學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臺僑學歷生800餘人。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港澳臺僑學生赴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相關事項的通知》(教港澳臺函 [2017]56號)精神,我校2018年繼續根據臺灣地區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相關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1.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臺灣地區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達前標級或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或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申請時間
 
 2018年3月1日―4月20日
 
 
 
 
 三、申請方式
 
 
 1.網上報名: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報名系統(請直接點擊報名)
 
 網上報名後下載《廈門大學2018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網上報名後郵寄相關申請材料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在申請截止日前寄到)。
 
 
 四、申請材料
 
 
 1.完整的《廈門大學 2018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注:我校臺灣免試生選拔通知通過報名系統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同時發放,務請考生準確填寫郵箱地址,注意查看系統並查收郵件。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複印件;
 
 
 3.往屆高中畢業生攜帶畢業證書複印件;應屆高中畢業生攜帶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預畢業證明原件或在學證明原件,證明上應注明學籍號;
 
 
 4.臺灣地區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通知單複印件(含報名序號,須加蓋學校公章);
 
 
 5.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個人陳述。字數控制在 800字之內,請另行附頁。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五、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
 
 2018年我校計劃招收臺灣免試生20名,我校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等對招生計劃做相應調整。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 序號 | 所屬學院 | 招生大類 | 招生計劃 | 專業名稱 | 學科門類 | 招生科類 | 
    
     | 1 | 人文學院 | 人文科學試驗班(含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哲學類、人類學) | 2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文理兼收 | 
    
     | 戲劇影視文學 | 藝術學 | 
    
     | 漢語言 | 文學 | 
    
     | 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 | 歷史學 | 
    
     | 考古學 | 歷史學 | 
    
     | 哲學(含國學方向) | 哲學 | 
    
     | 人類學 | 法學 | 
    
     | 2 | 新聞傳播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 | 2 | 新聞學 | 文學 | 文理兼收 | 
    
     | 廣播電視學 | 文學 | 
    
     | 廣告學 | 文學 | 
    
     | 傳播學 | 文學 | 
    
     | 3 | 外文學院 | 英語 | 2 | 英語 | 文學 | 文理兼收 | 
    
     | 日語 | 日語 | 文學 | 
    
     | 法語 | 法語 | 文學 | 
    
     | 俄語 | 俄語 | 文學 | 
    
     | 德語 | 德語 | 文學 | 
    
     | 西班牙語 | 西班牙語 | 文學 | 
    
     | 4 | 法學院 | 法學類 | 2 | 法學 | 法學 | 文理兼收 | 
    
     | 5 | 公共事務學院 | 公共管理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行政管理) | 2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法學 | 文理兼收 | 
    
     | 社會工作 | 法學 | 
    
     | 社會學 | 法學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 6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財政學、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 | 3 | 金融學 | 經濟學 | 文理兼收 | 
    
     | 金融工程 | 經濟學 | 
    
     | 保險學 | 經濟學 | 
    
     | 財政學 | 經濟學 | 
    
     | 稅收學 | 經濟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 國際商務 | 管理學 | 
    
     | 經濟學 | 經濟學 | 
    
     | 統計學 | 理學 | 理工 | 
    
     | 經濟統計學 | 經濟學 | 
    
     | 7 | 管理學院 | 會計學(含會計學、財務管理) | 1 | 會計學 | 管理學 | 文理兼收 |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 |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管理科學、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酒店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學 | 
    
     | 市場營銷 | 管理學 | 
    
     | 旅遊管理 | 管理學 | 
    
     | 酒店管理 | 管理學 | 
    
     | 管理科學 | 管理學 | 
    
     | 電子商務 | 管理學 | 
    
     | 8 |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網絡空間安全、通信工程)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理工 | 
    
     | 網絡空間安全 | 工學 |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 通信工程 | 工學 | 
    
     | 9 | 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含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 | 2 | 軟件工程 | 工學 | 理工 | 
    
     | 數字媒體技術 | 工學 | 
    
     | 10 | 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3 | ★臨床醫學(五年制) | 醫學 | 理工 | 
    
     | 口腔醫學 | ★口腔醫學(五年制) | 醫學 | 
    
     | 中醫學 | ★中醫學(五年制) | 醫學 | 
    
     | 護理學 | 護理學 | 理學 | 
   
  
   
 注:1.我校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大類進行培養。即一、二年級學生按照大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專業或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或方向。
 
 
 2.凡有“★”標識的專業學制為五年,其餘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3.我校醫學院在翔安校區,以上其他學院在思明校區。
 
 
 六、考核
 
 
 (一)初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在規定時間內寄(送)達的臺灣免試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慮學生的學測成績和綜合素質等,擇優選拔學生進入面試考核環節。考生可于報名結束後一周登錄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報名系統(請直接點擊查看)查詢初審結果,我校招生辦網站將同步公示初審合格准予考試名單。
 
 
 (二)考核
 
 4月下旬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通初選的學生進行面試考核,具體安排屆時將通過報名系統、郵件和招生辦網站上的公告通知考生本人。
 
 
 七、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我校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我校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臺灣免試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 2018年7月底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學費
 
 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其中軟件學院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5460元,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每學年約為40學分。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九、住宿
 
 學校安排校內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4-6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十、入學與資格複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3.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臺灣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在校管理及畢業
 
 
 1.在校港澳臺學生的教學管理採取與大陸學生趨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3.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十二、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 電話:+86(0)592-2188888   2188375 | 郵箱:zs@***.cn | 
   
    | 傳真:+86(0)592-2180256 | 網址:http://zs.***.cn | 
   
    |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 | 郵編:36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