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分数线、录取结果)

2018-04-29 09:45  河北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复试分数线
  • 二、复试原则
  • (一)复试采取差额进行,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二)上线考生不足的导师可在招生名额内进行调剂,调剂名额不超过1名。
  • (三)按《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附件一)录取。
  • 三、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
  • (一)根据教育部2018年下达我校招生名额,有上线考生的导师招收1名学生。
  • (二)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如有上线考生可增招1名学生,一般不超过2名,院士不超过3名。
  • (三)无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临床医学专业导师,如生源充足增招1名专业学位博士。
  • (四)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仅有1名上线考生的导师,根据上一年度所培养的博士毕业生所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排序确定剩余招生名额的分配。
  • (五)我校非直属单位的导师和首次招生的导师限招1名。
  • 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确定
  •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 (二)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 五、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 (一)报到 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2018年博士复试考生名单》)于5月8日上午8:30-9:30到我校行政楼217室报到并领取复试材料。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
  • (二)资格审核 审核非应届硕士考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应届硕士生学生证。
  • (三)调剂 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可直接申请参加调剂,填写《2018年博士生调剂申请表》于5月8日上午报到时提交并参加调剂专业导师的复试。
  • 六、复试安排
  • (一)复试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5月4日下午16:00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召集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布置复试工作。由招生导师组织5名以上(含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相关专业的招生导师也可合并复试。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重点测试临床技能。将复试情况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二)。
  • 七、其他事宜
  •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的相关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录取后需在导师所在科室进行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通过规定的各项考核,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发表相关临床研究的SCI论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经审核通过,由学校颁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 (二)拟录取的考生于5月31日前将如下材料交研究生学院:人事档案(非应届生,应届生7月8日之前)、《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生政审表》、《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用调档案),非应届生上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上交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 (三)学费 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 (四)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二、《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 三、《2018年博士生调剂申请表》
  • 四、《2018年统招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领导下,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英语45分、专业基础课50分、专业课60分。

二、复试原则

(一)复试采取差额进行,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上线考生不足的导师可在招生名额内进行调剂,调剂名额不超过1名。

(三)按《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附件一)录取。

三、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

(一)根据教育部2018年下达我校招生名额,有上线考生的导师招收1名学生。

(二)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如有上线考生可增招1名学生,一般不超过2名,院士不超过3名。

(三)无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临床医学专业导师,如生源充足增招1名专业学位博士。

(四)目前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仅有1名上线考生的导师,根据上一年度所培养的博士毕业生所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排序确定剩余招生名额的分配。

(五)我校非直属单位的导师和首次招生的导师限招1名。

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确定

所报考导师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名额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一)报到  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2018年博士复试考生名单》)于 5月 8日上午 8:30—9:30到我校行政楼217室报到并领取复试材料。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

(二)资格审核  审核非应届硕士考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应届硕士生学生证。

(三)调剂  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可直接申请参加调剂,填写《2018年博士生调剂申请表》于 5月 8日上午 报到时提交并参加调剂专业导师的复试。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5月 4日下午 16:00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召集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布置复试工作。由招生导师组织5名以上(含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相关专业的招生导师也可合并复试。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重点测试临床技能。将复试情况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二)。

5 月8日 下午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到导师所在单位进行复试。请考生提前与导师联系,确定具体复试事宜。

各二级学院于 5月 10日 将《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和《2018年统招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学院。 5月 14日 公布录取结果。

七、其他事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的相关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录取后需在导师所在科室进行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通过规定的各项考核,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发表相关临床研究的SCI论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经审核通过,由学校颁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拟录取的考生于 5月 31日前 将如下材料交研究生学院:人事档案(非应届生,应届生 7月 8日 之前)、《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生政审表》、《河北医科大学2018年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用调档案),非应届生上交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上交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三)学费  每生每年10000元。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四)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原标题: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领导下,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复试分数线英语45分、专业基础课50分、专业课60分。复试原则(一)复试采取差额进行,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

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各接收推免生学院: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及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现将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2019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考生:为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推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28号)文件精神及《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强化和规范临

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的领导和督查下,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18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学术学位300名

2017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17年在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相关考生:为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推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28号)

2022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关于单招免试录取申请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技能拔尖人才可申请我院单招免试录取。一、申请条件申请我院免试录取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应已参加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考生:2020年我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84人(其中学术学位122人,专业学位62人)。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普通招考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50分、专业基础课50分、专业课60分。复

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各接收推免生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

2017年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17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学术学位300名,专业学位726名,共102

2022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录取相关事宜的说明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中专招生录取相关事宜的说明各位中考考生及家长:由于学院中专招生专业的特殊性,为尊重艺术教育规律,多年来,学院3-6年制音乐、舞蹈、戏曲等专业一直沿袭自主招生考试的方式,即:报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经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在各项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学院自主招生,独立录取,独立注册学籍。学院在中招网上分列的各地市招生计划,是为参加过学院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