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08-11 16:57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计划类别
  • 1.重大科技专项
  • 2.重点研发计划
  • 3.科技合作计划
  • 4.省级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 5.秀江人才培养计划
  • 6.基地计划
  • 7.公共科技服务计划
  • 二、申报方式
  • 三、申报要求
  • 1.凡在中心城区注册
  • 2.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能申报
  • 3.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技
  • 4.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
  •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 四、其他事项
  • 1.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
  • 2.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
  • 3.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
  •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办《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支撑引领发展升级的意见》精神,做好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大科技专项

2.重点研发计划

3.科技合作计划

4.省级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5.秀江人才培养计划

6.基地计划

7.公共科技服务计划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请在宜春科技网市科技局公告栏(http://www.yckj.gov.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凡在中心城区注册(含经开区、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区)的内资控股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能申报(规上企业提供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L506表,规下企业提供研发辅助账)。

3.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正高职称不超过65岁(至2017年7月止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已列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

保申报质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并做出诚信承诺。

2.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

3.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综合科(宜阳大厦中座1347室)。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8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7年8月11日

原标题:2017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办《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支撑引领发展升级的意见》精神,做好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

2017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2017年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计划类别1.基础研究计划。2.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协同创新体、重大科技研发专项。3.重点研发计划。4.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5.基地和人才计划。申报方式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厅

2018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部署和《2018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宜春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结合方式进行:1.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登入江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

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原宜春师范学校、宜春卫生学校、宜春财经学校、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合并后仍保留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牌子和中技招生资格。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

2017年关于申报宜春市软科学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根据市级科技计划年度安排,现将申报2017年软科学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软科学计划项目㈠研究方向1.锂电新能源、中医药等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研究;2.推进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三升级”相关问题研究;3.生态环境建设相关问题研究;4.科技管理与政策、科技合作交流、创新创业、创新绩效评价、财税政策相关问题研究。㈡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图)

一、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学院专业名称专业方向计划数护理学院护理300助产40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0医学皖医学桧捡技术75药学75医学美容技术70医学影像技术30中药学70康复治疗技术30临床医学30临床医学医学美容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口腔医学20师范学院体育教育5o学前教育150早期教育150国际教育学院应用英语跨境电商30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舞蹈30艺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是指按江西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我校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展的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成立于1979年6月,为江西省重点技工学校。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与宜春师范学校、宜春卫生学校、宜春财经学校合并组建成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后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保留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牌子和中技招生资格。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497亩,在校生1.

2022年宜春学院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报考代号的说明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分别在医学院和美容医学院办学,有关报考专业代号说明如下:所在学院专业名称批次专业代号备注医学院临床医学普通批次M1在医学院就读其他专项批次(脱贫家庭)M2其他专项批次(获奖学生)M3免试专项批次(退役士兵)M4美容医学院临床医学普通批次N1辅修美容医学,在美容医学院就读免试专项批次(退役士兵)N2特此说明宜春学院

2022年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高安中专)招生简章

高安中专(高安技工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高安中等专业学校,又称高安市第三中学,是国家第三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江西省A档(优质)中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实验基地。2020年8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创建高安技工学校,是一所融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一体的双挂牌公办学校。学校现有校本部和大城校区,占地面积共计1326亩,建筑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