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7年春季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一)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和学位论文。(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个,博士生导师1900余人,硕士生导师3800余人。欢迎海内外广大
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一)2022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
时间工作环节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备注9月24日前检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请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研究生完成情况(包括论文、课程、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环节),若未完成的,应尽早补齐。培养单位参照《个人培养计划》及《武汉纺织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0月16日提交论文初稿机检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审表》说明:1.由导师审阅,写出
各有关学院: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根据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自2015年起,我校博士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专
各有关学院:为了做好2011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工作安排1.报送名单3月10日之前,各学院将本学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附件1)名单报学校学位办公室。2.审核资格3月14日—30日,研究生部(处)审核学位申请者的课程成绩、学分及申请资格。各学院审核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及英语成绩,并将申请者的英语六级
公共管理学院(407)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
各有关学院: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根据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自2016年起,我校博士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专
各有关学院: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根据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自2015年起,我校博士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专
根据《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要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审核内容学院根据培养计划对拟于2017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研究生进行成绩和学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总学分、分类学分(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学分)、实践材料。审核工作安排1.3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并将“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