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招生计划、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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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情况
  • (一)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历
  • (二)专科层次,招生专业为
  •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及有关培养院校要
  • (二)为提高生源质量,开展好培养工作,2
  •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
  • (四)为了便于组织教学,招生计划中明确规
  • (五)待今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有关地、州、
  • (六)50名“五学年一贯”培养模式内初班
新教师〔201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2]1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情况
2013 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3080名,分本科、专科两个层次招生。其中,本科2100名计划、专科980名计划。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纳入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
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小学教育(文科、理科)、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物理学、化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分别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承担招生任务。
(二)专科层次,招生专业为:语文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计算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由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职业大学和山东理工大学承担招生任务。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及有关培养院校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将我厅修订的《自治区2013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解答》及时印发至学生手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市、区)、基层学校开展宣传,鼓励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的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招生任务。
(二)为提高生源质量,开展好培养工作,2013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本科层次招生同普通本科同批次录取,专科层次执行零批次录取。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范围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为保证培养质量,院校可在《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的普通高考成绩提出要求。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计划。
(四)为了便于组织教学,招生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学生的招生数量,有关培养院校在组织招生时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五)待今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有关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配合相关培养院校做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凡工作不力,滞签或拒签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的,将予以通报并调减招生计划。
(六)50名“五学年一贯”培养模式内初班毕业生分流培养计划主要面向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就业。招生工作由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征求内初班学生意愿、结合生源地和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终确定四地州定向就业计划,由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2013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013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名额分配表.xls

2013年4月28日

 

 

原标题:2013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教师〔2013〕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2]1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关于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情况2013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30

2013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招委〔2013〕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稳中求进,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改革创新与规范管理并重,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国家教育

2015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区内外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

2016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招委〔2016〕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区内外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并深化考试

2014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区内外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14年有

2012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2012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民生优先,以确保安全和促进公平为重点,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并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2013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组织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答)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做好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将报名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制度建设

2013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

2015年新疆教育学院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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