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
 
 (江苏以外省份统招)
 
   
 
 学校全称: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0958
 (全国代码)
 
 学校性质:
 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
 1912
 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全国第一所纺织学校
 ——
 南通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一百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
 3
 个, “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省级教学名师、省
 “333
 工程 ”
 优秀人才、南通市
 “226
 工程 ”
 优秀人才等多名;拥有
 10
 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示范性实训基地、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
 105
 号,邮编:
 226007
 
  
 
 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 、
 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
 、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要求。
 
 4
 、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 “
 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 ”
 进行择优录取,依据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6
 、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7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
 、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0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特困补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 “
 长三角 ”
 地区建有
 260
 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七度荣获 “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称号,
 2009
 年荣获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称号。我校同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士·科文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时可出国攻读本科学历。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普通类
 4140
 元 /
 年;艺术类
 6800
 元 /
 年;中外合作办学类
 10000
 元 /
 年。
 
 2
 、住宿费:
 500
 元
 —1200
 元 /
 年。
 
 五、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13-81050011 、
 0513-81050057
 (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
 0513-81050007
 
 
 
 E-mail :
 zhaoshengba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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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12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